更新时间:2023-01-30
关于延长中心城区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执行期限的请示
市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2022年6月2日,我市制定出台《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字(2022)58号),为落实2022年12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神,现根据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经与市财政局会商,申请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执行期限从20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赣ICP备14003941号
36048202000002
电信许可:hcw56Zu0fFxTyMfe